出处
数年,扬州刺史观恂荐般在国口无择言,行无怨恶,宜蒙旌显。
—— 《孝经·卿大夫章》:“是故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。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。”《后汉书·刘般传》
指出口皆合道理,无需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