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
唐御史有台院、殿院、罕院,以一御史知杂事,谓之杂端。公堂会食,皆绝笑言。惟杂端笑而三院皆笑,谓之哄笑,则不罚。
—— 唐·赵璘《因话录》卷五
形容全屋子的人同时大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