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
阮籍母终,籍见礼俗之士,以白眼对之。及嵇喜来吊,籍作白眼,喜不怿而退。喜弟康闻之,乃赍酒挟琴造焉,籍大悦,乃见青眼。
—— 《晋书·阮籍传》
青眼:眼珠在中间,是正视时的目光;白眼:眼珠偏向一侧,是斜视时的目光。用青、白两种眼光看人。比喻待人因人地位不同而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