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
既各分任,就叫军政司立了军令状,倘中军有失,妾身之罪。
—— 清·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44回
指接受军令后写的保证书,如不能完成任务,愿依军法受惩。泛指接受某项重大任务后写的保证书。